2022枣庄职业学院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2年多带带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枣庄职业学院单招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枣庄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院校的多带带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个别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高等教育招生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枣庄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196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邮编:277800。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级学校:专家
第三章组织
第八条枣庄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个别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枣庄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投诉,监督电话为0632-8628038。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2022年我院在校生个人总数为900人,综合评价生总数为1200人。
第十二条最终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我院官网为准,学制三年。
第五章报名、考试和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目标
1.个人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应取得高中学历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此外,根据鲁教韩志〔2021〕29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枣庄市乡村人才振兴大专学历提升班的教育对象为农民、农民工、农场经营者、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农业合作社领导、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电商主播、村“两委”干部等。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四条注册门槛和时间
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方可参加多带带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多带带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上向枣庄职业学院报到。其中,参加多带带招生的考生必须根据春季高考专业类别选择专业,所选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多带带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在注册高校官网缴纳文化素养考试等相关费用。
正在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的退役士兵和大学生不再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多带带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和科学性,2022年不再由我校多带带组织自主招生。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由我校认可,根据考生实际成绩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可采用笔试、实操或笔试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将于2022年3月6日至3月20日举行。考生最多可参加两次技能测试,成绩最好的将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季考试技能考试准考证。技能考试成绩由技能考试考官所在院校统一发布,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给我校。
3.参加个人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养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但我院组织文化素养测试或面试。识字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招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校评估成绩组成,共100分。识字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高中综合素养评价:由学院组织,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生综合素养档案进行研究分析,采用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养进行客观评价并给予一定的评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潜力。
第十七条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
一.自愿报告
报考我校的考生最多可按顺序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并可自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录取规则
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护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测试、创新技术按专业计划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按照计划数指定专业。
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考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1.综合评价招生
除中外合作办学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试验与创造技术外,其它专业根据招生总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按招生总计划数1:1比例划定录取操纵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当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养评价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2.多带带招生
除中外合作办学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试验与创造技术外,其他专业按各专业类别总计划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报考人数超过专业类别总计划人数时,按计划人数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考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类别内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当考生多带带招生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文化素养测试、专业技术测试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3.退役军人、社会人员考生单列计划、多带带录取。
4.新生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口腔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之间不准互转。
5.录取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多带带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预录取考生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枣庄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7.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发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高考录取通知书。凡被高职多带带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春季、夏季一般 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8.校企合作护理、物流治理专业及联合培养护理专业新生入学后须学日语;中外合作护理专业学习韩语;其它专业新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八条招生计划调整
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多带带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各专业如浮现参加测试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该专业剩余计划可转入其他专业使用,多带带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相互调整。
3.如果实际报名考生数量不足,为保证生源质量经学院多带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度调减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多带带招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使用。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省进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治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治理办法》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新生复查
1.多带带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一般 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被我院多带带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一般 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一般 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通过多带带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学生,均全日制在校学习,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一般 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一般 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联合培养护理专业是我院与大连高新园区雅风国际语言培训学校合作订单式培养的国际化专业。学生在报名后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到大连实习、参加日语集训。
就业去向:日本医院或者高级养老院就业,也可在国内中日合资医院就职。
升学去向:大专毕业后可进入日本相关高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完成本科学业猎取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为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后可选择继续攻读大学院、就职或者回国就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托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校内外均未设置任何形式的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单招和统招的毕业证是一样吗1、多带带招生考生在校期间待遇,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及就业后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书,均与一般 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样。
2、多带带招生录取后的考生与高考上线录取的考生同年入学,同学毕业,入学时学费住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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