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中共中央批准 开除他们的党籍!同时取消他们享受的待遇?
上观新闻消息,今天下午4时,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最高法院审委会原委员、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被开除党籍。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4月16日落马的刘捍东,男,1959年8月出生,汉族,安徽舒城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长期在江苏任职的刘捍东,曾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浦口区委书记;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镇江市市长;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
通报显示,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刘捍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捍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9月7日落马的郑学林,男,1962年8月生,河南沈丘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博士。长期在最高法院任职的郑学林,曾任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立案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等职。
通报显示,郑学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亲属收受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私德不修;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代理、诉讼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学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学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反腐记”注意到,2021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已落马。去年4月11日,受贿2000余万元的孟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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