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既是美德 也是法定义务?
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你知道吗,捡到他人遗失物后又随意丢弃,是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
近期,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拾得他人贵重项链后随意丢弃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
2022年8月4日,原告贾某购入某品牌定制项链一条,价值142,400元。2023年10月5日上午6时39分,贾某所佩戴的定制项链掉落在扶梯口处。当日6时56分,被告林某及其女友途经3楼扶梯平台,发现遗落在原地的项链,随即捡走。贾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林某及其女友返还其项链。被告辩称,以为项链不值钱捡到后扔在小区草坪,且项链丢失时已佩戴1年有余,存在折旧。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证明被告拾得项链后未妥善保管导致项链丢失,被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判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5000元。
围绕该案件,有几个话题值得展开说说。
被告拾得项链后丢弃,是否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被告在拾得项链后,本应返还权利人或送交有关部门并妥善保管,但被告私自将该项链带至家中,并自认已将项链丢弃在小区草坪。现有证据证明被告拾得项链后未妥善保管导致案涉项链灭失,被告对此存在重大过失。因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在无法返还原物的情况下,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折价赔偿责任。
原告丢失项链的损失如何确定?
原告提供的关于案涉项链价值的微信聊天记录、照片、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并达到民事诉讼证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原告为该购买该项链花费了142,400元。但考虑到案涉物品系定制品,从国外代购,存在代购费用支出,且原告已佩戴一年有余,亦存在折旧。
最终,法院综合全案事实、结合双方证据,酌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损失45,000元。之后,原告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现已生效。
捡到物品可以归自己所有吗?
法律上的遗失物系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非基于其意愿导致遗落他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我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返还失主,若不予归还,则是一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由此可见,拾金不昧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因此,对于拾得的物品,除非失主自认放弃,或者根据生活常理可认定为无主物,否则拾得人均不能取得所有权。
拾得人拒不返还有何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刑事责任的角度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代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视财产价值可能会涉嫌构成侵占罪。因此,法律赋予拾得人保管、及时通知、返还或送交的义务。
上海闵行法院提醒大家,记住了,拾金不昧既是美德,也是法定义务。拾得人拒不交还遗失物是一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失主所有权的侵害,应向失主返还原物或者给予赔偿。
编辑:黄灵责编:周尚斗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