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及时 值得点赞?
九派新闻消息,岁末年初,春节在即,长沙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向全市广师生和家长提出三点倡议。
长沙市教育局倡议,遵守禁限放区域和时间要求;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做好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工作。
其中,机关、学校、科研、车站、码头等人口密集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单位为全年禁止燃放区域。未经批准,不得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 6︰00 至 24︰00 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值得关注的是,该文件规定,长沙市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的规定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中除夕当天的燃放时间还有所延长。
对此,有长沙市民告诉九派新闻,这个规定和倡议出得非常及时,值得点赞,因为他正在犹豫是否要买烟花,也想知道在什么时间和地点可以放烟花。
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据《广州日报》报道,令人欣喜的是,早在数月前,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中,广州市一些区制定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性文件已被纠正,将全域一刀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修改为划定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从禁到限,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纠正不当规定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市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老百姓称赞广州的年味又回来了。
九派新闻检索发现,今年亦有其他地区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限放规定。
1月15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规定了烟花爆竹可燃放时间:2月2日17时至2月3日1时;2月9日17时至2月10日1时;2月10日早6时至23时;2月14日早6时至23时;2月24日早6时至23时。
同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烟花爆竹限放规定,表明春节期间福州市五区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6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限制燃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编辑:杨雁琳责编:周尚斗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