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

12月11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有关情况。上游新闻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近日,由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

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图片来源/国新网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介绍,生态环境部会同26个部门联合制定了《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并于11月30日由国务院印发实施。这是国家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

刘炳江表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使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此前的成功经验可以总结为聚焦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抓住了四大机遇,推进了减煤、汰后、控车、治污和抑尘等五大路径。在总结过去十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本次出台的《行动计划》传承延续了此前两个文件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延续五大路径。

一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PM2.5改善为主线,当前我国空气质量污染还是以PM2.5为主要矛盾,明确PM2.5的下降目标。

二是坚持系统治污,大力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的调整,交通领域的低碳绿色转型量化指标最多,是此次文件的一大亮点,突出了氮氧化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由2+26城市变为2+36城市,长三角与京津冀基本上协同打通,整体解决东部地区的大气污染。

刘炳江介绍,本次《行动计划》明确了改善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分别提出了改善目标,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上游新闻记者 张锦

编辑:朱亮责编:郎清湘审核:李洋

编辑 举报 2023-12-1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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