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煤好不好烧 请让村民说了算?
南方都市报消息,日前,网传河北省赞皇县南邢郭镇多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村民家中查煤,将其购买不久的1吨多煤球,以劣质散煤名义查收。12月6日,当地官方通报称,工作人员在排查时仅对其讲解散煤管控政策,告知其散煤燃烧的危害性,应替换清洁型煤,现场并未收缴该户的散煤。
一吨多煤球到底有没有被收走,居然也成了罗生门。按照涉事地方通报的说法,对镇域内储存焚烧散煤情况进行排查、清缴是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行事,但为何对现场几乎可以说是人赃并获的一吨多煤球,却没有执行清缴措施,而只是做了政策宣导?网传视频中执法人员疑似动手装填散煤的动作,是否也只是在现场示范或警示,以讲解散煤管控政策,告知其散煤燃烧的危害性?
一条通报没有起到止息争议的效果,反而让公共讨论越来越旺,其中的玄机值得深究。
首先,按照公开资料的说法,洁净型煤具有燃烧时间长、充分,上火快,火苗高等优势,是经过脱硫处理后的一种高能燃煤,作为传统散煤的替代煤,具有污染小、安全系数高等优点。涉事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也表示,当地禁止燃烧劣质散煤的政策已执行多年,而清洁型煤还有国家补贴,前些年,清洁型煤每吨是1000元。但据涉事村民说,其东躲西藏购置的所谓劣质散煤却要1280一吨,跟政府强推的清洁煤相比,我买的煤更贵且烧得旺。
真是咄咄怪事!在官方资料里燃烧时间长、充分,上火快,火苗高而且价格似乎更便宜的清洁煤,在村民口中性价比却显然并不高。就是这么一种政府强推、村民不爱的清洁煤,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说法,抽检却是合格的。
抽检合格但用户体验不佳,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要不然精打细算的村民,显然没有道理舍清洁煤而求劣质煤。清洁煤不好烧,又到底谁才是劣质?
按照最起码的理性经济人逻辑,人们都力图以最小的代价,去追逐和获取更大的经济权益。放着既便宜又好用的清洁煤不用,而甘愿冒着随时都可能被查抄的风险私藏、使用劣质散煤,而且这据说还不是个别村民的个别做法,而是当地不少村民的普遍操作。
按照当地《2023年秋冬季散煤清缴、型煤质量管控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部署,全县几乎所有职能部门都要参与其中的百日会战,强调要源头管控、末端治理、上下联动、条块配合,却可能对经过当地政府招投标确定的清洁型煤本身的质量、水准没有最基本的源头管控,涉事清洁型煤的质量究竟如何,以政府补贴方式降下来的清洁煤价格,却落了个用户并不买账的后果,其中的尴尬到底谁懂?
更进一步说,由地方政府划出特定的清洁煤生产、销售企业,再通过近似行政强制的方式推广相关产品,是否已经涉嫌行政垄断?《反垄断法》明确,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清洁煤的生产可以具有一定的行业标准,但据此禁绝其他产品、只许售卖特定产品的做法就有些霸道了。
通过政府部门采购、批发零售的清洁煤产品,显然已经将村民置于一种无法选择、无力选择的境地。非常有必要对这一场清洁煤采购、强推运动的利益链做尽可能权威的梳理调查。
推广清洁煤本身没毛病,提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效也没问题,但最起码你得让村民对清洁煤产品有得选,得让村民拥有对用户体验的充分表达权。
编辑:吴思责编:张松涛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