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在当地申请?
大河报消息,公务员为车祸女子献血事件持续引发关注。
上海籍女子余女士在西藏阿里地区车祸重伤后,当地公务人员经动员为其献血,却引发公众对其是否以特权过分调用公共资源的质疑。
10月中旬,余女士在西藏阿里地区旅游遭遇车祸昏迷,需大量输血。余女士在社交平台公开称,其丈夫陶先生通过小姑姑联系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再由上海市卫健委联系到阿里地区相关部门,从而动用了阿里地区所有公务人员为其献血。
陶先生在回应媒体时表示,他的小姑姑不是上海公职人员。只是在妻子车祸后,当地相关部门建议向上海市卫健委求助,他们家人、朋友,包括小姑姑才去想办法联系上海市卫健委。献血则由阿里当地医院和卫健委组织,并非他们的个人行为。小姑姑是平时一有事就会出来帮我的人,所以当时发信息时第一时间想到了小姑姑。至于谁能接触到上海市卫健委,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据新京报记者从上海相关部门获悉,经调查,事发时,卫健部门接相关部门函件,请求正在西藏日喀则市的援藏医生前往涉事医院参与救治。此事不存在因私人关系等不正当因素导致的行动。
卫健部门的协调引发了公众更大的质疑:这样的协调是不是普惠性的?一般的上海市民能否得到同等待遇?如果是一条正常的救助渠道,有没有公开透明的求助和申请程序?
12月1日上午,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以一位异地急需用血者家属的身份,求助上海市卫健委:
一位普通上海人民,在外省市需要紧急医疗救助,上海市卫健委能否帮助协调当地紧急献血?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异地用血需要走正常渠道,求助当地的医院,在当地申请。
不知道外省是什么政策,上海用血的话,提出申请和求助,一般在哪家医院,是医院去协调的。当地有血液管理办公室,当地协调用血。
编辑:杨四海责编:吴忠兰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