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与刘志军一同被肃清流毒!74岁正部级 配合调查后首度现身?
北京青年报—政知见消息,在配合调查1年多后,盛光祖受审。
8月3日,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受审。这是盛光祖被查之后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今年已74岁的盛光祖满头白发。站在法庭上,盛光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73岁配合调查
盛光祖出生于1949年4月,早年在原铁道部工作,曾任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政治部主任,副部长。
2000年4月,盛光祖调往海关总署,历任副署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署长。
2007年7月,盛光祖出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成为正部长级官员。次年3月他同时担任海关总署署长。
2011年2月,盛光祖重回原铁道部,接替落马的刘志军,出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盛光祖是最后一任铁道部部长、第一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铁路政企分开,不再保留铁道部,原铁道部的行政职责被划入交通运输部。
同月,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盛光祖被任命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016年11月,67岁的盛光祖被任命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7年10月,盛光祖仍以该身份参加活动,2018年时只被称为老领导。
2022年3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称,盛光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盛光祖被查十分突然。
据媒体报道,就在2022年1月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相关领导还曾对盛光祖致以新春的问候和节日的祝福。
落马时,盛光祖已经73岁。
“配合调查”的表述在中管干部落马通报中并不多见,之前被这样通报的是2019年5月20日落马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当时的通报中还指出,刘士余为主动投案。
与盛光祖不同的是,刘士余并没有移送司法。2019年,刘士余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
与刘志军一同被肃清流毒
2022年9月,盛光祖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
通报指出,他对亲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倚仗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
盛光祖落马次日,国铁集团党组召开全路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盛光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再次说明,铁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全面彻底肃清刘志军、盛光祖流毒影响,认真打扫思想政治上的灰尘,净化政治生态。
刘志军、盛光祖是前后两任原铁道部“一把手”。
“铁老虎”刘志军出生于1953年,2003年3月任原部长、党组书记。
2012年5月,新华社发布消息称,2011年2月以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共中央委员、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通报指出,刘志军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爱尬聊_尬聊生活>,决定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给予刘志军开除的行政处分由监察部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后,另行作出。
2013年7月,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刘志军被判死缓。
首次披露
据检方指控,盛光祖涉嫌两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第一,受贿罪。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66万余元。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盛光祖敛财的时间点和敛财数额。
从检方指控来看,盛光祖敛财始于2004年,当时他的职务是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
从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敛财数额超5600万。他敛财的方式是“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盛光祖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方面曾为人谋利。
第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根据检方指控,在盛光祖被查的前5个月,2021年11月,他利用原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4万余元。
政知君注意到,高龄“老虎”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并不是只有盛光祖一人。
2022年1月,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死缓。他获刑时已经71岁了。
王富玉敛财数额高达4.34亿。另外,2019年至2020年,他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
7月13日,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审,蔡鄂生1951年出生,今年72岁。
检方指控,2018年至2021年,蔡鄂生利用曾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股权转让、融资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
蔡鄂生被指目无法纪,“退而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