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300余名纪检干部被处分?
学习小组微信公号 消息,最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副部长、一级巡视员郝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郝宗强是继崔玉男、姚西科、刘燃之后,近一个月里又一落马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员。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免疫力”。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2200余件,处分2300余人,110人被移送司法。可谓“执纪违纪”“知法犯法”。
从已披露的案件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是不少纪检干部落马的主因。收集和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纪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工作,这也给了“内鬼”可趁之机。比如,中央纪委原第六纪检监察室副处长袁卫华,不止一次给涉案人员故意泄露案情、拿问题线索作交易,袁卫华由此共承揽到超10亿元的工程项目。
袁卫华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官员中,有人级别比袁卫华高很多,他们为啥愿意下本钱作交易?一个原因在于,监督执纪问责事关干部前途命运。在许多干部眼里,“不怕‘种树’的,只怕‘烧山’的”,轻易不敢“得罪”纪检干部,更何况有些人本身就存在问题。袁卫华回忆,第一次泄露问题线索交换工程项目时很忐忑,但一张嘴竟成功了,“有一发不可收的感觉”。
这种职业特殊性,使纪检干部很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围猎、拉拢的对象。中央纪委原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是十八大后中央纪委机关首个被调查的厅局级官员,涉案总金额达数千万元,向他送钱送物的有100多人。其中,输送钱财最多的是四川商人宋志远。当时,宋志远找魏健帮忙,想在四川上马一个项目。魏健利用职务影响力,立刻给有关领导“打招呼”,项目得以迅速推进。
魏健
“谁会查中纪委啊!”现实中,少数纪检干部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是“钦差大臣”,可以不受监督和约束,于是任性滥权、恣意妄为。
比如,山西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原纪委书记冯朝辉一直想提升职务。一次饭局上,他结交了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之后,曹立新多次收受冯朝辉钱财,在他的打招呼下,冯朝辉获得了提拔。
这种“灯下黑”,看起来面不大,危害却不可小觑。纪检监察是党的免疫系统,如果免疫系统坏了,对病菌就没啥抵抗力了。
比如,中央纪委原第九纪检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吴文广与甘肃省原省委常<爱尬聊_创建词条>委、副省长虞海燕长期保持密切交往。有一次,中央纪委决定对虞海燕进行函询,虞海燕写好回复材料后,先请吴文广这个“内部人”过目。在对虞海燕开展初核时,初核工作组成员之一的吴文广又极力从中破坏,致使初核工作无功而返。
吴文广
大量案例表明,权力越不受监督,越容易出现“灯下黑”。纪委是监督人家的,谁来监督纪委呢?
要消除“灯下黑”,需要把监督执纪权力同样关进制度的笼子。十八大以来,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出台,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也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监督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监管制度。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边界进一步得到明确。
有了制度笼子,还得揪“内鬼”。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披露了一组数据:5年来,全国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4.3万人,组织处理721人,处分1.6万人,移送检察机关620人。今年2月以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目前已进入检视整治环节。
一系列举措充分说明,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没有把自己放在制度之外,而是与其他所有部门、所有干部一样,受制度强力约束和监督。
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谁来监督纪委”、防止“灯下黑”。他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要求:马克思主义手电筒既照别人更照自己,不能只照他人、不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