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未交付小区两户承重墙被私拆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人民网消息,日前,“福州一业主私拆承重墙”冲上微博同城热搜。网友反映称,福州高新区某国企建设的住宅项目6号楼一户阳台区域承重墙被拆除,而该小区并未交房。
业主:发现两户承重墙被拆
业主陈明对人民网记者表示,今年3月份另一位业主在进入小区察看建设情况时,发现该项目6号楼某端头户有拆除承重墙现象,到了5月,陈明发现了9号楼某端头户同样存在拆除承重墙现象。
陈明称,首次发现承重墙被拆时,就已向开发商反映情况,但“开发商一直都没有回应”。
业主称,6号楼某端头户阳台左侧剁墙被拆除。业主供图
业主称,“五一”小长假之后,项目工地加强管理,业主已无法进入工地。业主提供的现场图片显示,6号楼某端头户被拆除的承重墙为阳台左侧剁墙;9号楼某端头户拆除的承重墙为阳台右侧剁墙。两户皆为顶楼。
在项目现场,人民网记者发现建设工地已经封闭,无法进入。该项目到底有多少户承重墙被拆除,已不得而知。
业主不禁提出质疑,项目尚未交付,为何3月时便已有“业主”入驻“装修”,并拆除承重墙,这些“业主”到底是谁?
疑问:是谁拆了两户承重墙?
带着业主的疑问,记者尝试联系该住宅项目负责人了解情况,但未获回应。
熟悉该项目的知情人士对人民网记者回应称,项目原定今年9月交房,目前尚未交付。已掌握的信息显示,6号楼、9号楼确实存在两户端头户拆除承重墙的情况。
业主称,9号楼某端头户阳台右侧剁墙被拆除。业主供图
但,这位知情人士也对人民网记者坦言,开发商实属“冤<爱尬聊_尬聊生活>枉”。他对人民网记者强调,该项目承建方为央企中建四局福州分公司,项目目前尚未交付,从开发商的角度不可能容忍“私拆承重墙”等影响交付的现象出现。“实际上,开发商也是受害者。”
接近开发商的知情人士称,在业主反映“承重墙被拆”问题之前,开发商也并不知情。
同时,有知情人士对人民网记者透露,拆除承重墙的是承建方中建四局福州分公司购买该户的职工,借着工程建设的便利进行施工。
是否中建四局福州分公司职工所为?
对此,中建四局福州分公司姜姓负责人在电话中否认了这一说法。他称,“不是我们职工私拆承重墙。”
那么,到底是谁在项目交付之前就进场施工拆除了承重墙?
陈明称,福州高新区建设及规划设计等部门已介入。但实际情况如何,趋待福州高新区有关部门给出权威佐证,进一步解答业主疑问。
专家:建筑质量和寿命将受到影响
拆除承重墙这一行为将带来哪些影响?
从建筑安全层面,一位从事建筑结构加固补强领域的专家表示,“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这位专家称,被拆除的墙体,相当于“柱子类的承重结构”,拆除后,混凝土压强面积变少,在日后混凝土氧化的过程中,是个薄弱环节,大大减少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他说,此处承重墙属于剪力墙,主要起到支撑作用,拆除后可能导致建筑开裂,甚至崩塌。
他形象地比喻道,阳台剁墙部分,相当于电线杆的拉杆,拆除之后,降低了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抵抗力,改变了房屋的承重应力,增加了相关承重构件的荷载。也就是说,“建筑质量和寿命将受到影响。”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叶清萍律师表示,该小区尚未交付,责任主体涉及拆除行为的当事人、施工方以及开发商。
首先拆除承重墙的当事人应对上述危害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施工方和开发商应按照相应国家施工、建设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即将交付的房屋如果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业主可以先请求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