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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佛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维持3376元不变;
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即按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00%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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