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曾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一年?所为何事?又为何未被引渡??
早在2019年3月份的时候,就有权威媒体爆料张兰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1年。
当时汪小菲和大S还没有离婚,张兰还是大S的婆婆,再加上她同时是高端川菜品牌俏江南的创始人,动静在商娱两界闹得还是很大的,引发了不少关注。
张兰不过近四年时间过去了,自始至终都没有张兰被香港引渡或者拘捕的消息,现年64岁的张兰至今仍时常现身大众视野,直播带货做得风生水起,还时不时调侃一下大S一家。
张兰和大S同框那么张兰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这事,到底是真是假呢?如果真实,她为什么没被引渡,也无需服刑呢?
关于这一问题,其实与香港的司法制度、引渡协议,以及张兰的国籍都有直接关系,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下张兰究竟缘何被判处监禁:
一,张兰先是输了与鼎晖创投的对赌,后又深陷CVC指控其“转移公司资产”:1,与鼎晖创投的对赌是输掉俏江南的伏笔:
除了是明星大S的婆婆,张兰的另一个身份是高端川菜品牌俏江南的创始人,之所以被判处监禁,祸根就来自于俏江南谋求上市,最终与合作方欧洲私募股权投资机构CVC发生了一些纠纷:
创始于2000年的俏江南,从国贸第一家餐厅,陆续在全国多个城市开分店连锁经营,商业版图迅速扩张,尤其是2008年之后,俏江南发展得如火如荼。
在这一年,急于扩张的俏江南引入外部投资3个亿,其中鼎晖创投注资2个亿并拿下10.526%的股份,双方签订了对赌协议,2012年年底之前,俏江南需完成上市。如果无法上市,那么俏江南需要在保证鼎晖创投合理回报的同时,无条件回购股份。
2008年张兰敢签这样的对赌协议是很有底气的,因为同为餐饮品牌的全聚德在2007年上市、小肥羊2008年港股上市,湘粤情2009年也在A股成功IPO,餐饮企业集中上市给了张兰信心。
同为餐饮品牌,全聚德上市成功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川菜高端品牌,按道理讲4年的时间足够冲击IPO,但现实却很残酷,此后的几年,餐饮企业上市仿佛像是被封印了一样,俏江南无论是2011年向A股递交招股书,还是2012年向港股递交招股书,最终都折戟沉沙。
眼看对赌的时间已到,俏江南还未上市,已经成为输的那一方,当然她也没有能力回购鼎晖创投的股份了,只能选择找一个机会把俏江南卖掉。
2,CVC的接盘,使得张兰彻底惹上了官司:
2014年,机会来了,欧洲私募股权投资机构CVC作价3亿美元,收购了俏江南82.7%的股权,成为最大股东,也成为了俏江南实际控制人。
不过即便CVC接盘,作为俏江南的创始人,董事长一职仍由她出任,算是直接管理者和经营者,且双方约定在张兰的执掌下,业绩需达到CVC的要求。
明面上看CVC的接盘对双方都有利:CVC的注资救活了前期对赌输了的俏江南,而CVC则拿下了一个川菜高端品牌,借此长期分红盈利似乎是近在咫尺。
不过时间来到2015年,双方的矛盾爆发了,很简单,上文说到CVC注资3亿元,但其实这3亿中,只有6000万是CVC自有资金的,另外的1.4亿和1亿则分别来自于银团贷款和公募。
2015年,CVC从银团借的这1.4亿债务违约了,CVC已无力偿还,只能等待银团派重组机构处理他在俏江南的股权。
欧洲私募股权投资机构CVC随着CVC在银团的债务违约,CVC和张兰的矛盾也彻底爆发了,先是张兰指责CVC在未经她允许下,私底下质押了张兰13.8%的俏江南<爱尬聊_健康养生>股权;再就是CVC反诉张兰,认为俏江南在她担任董事长期间,业绩未达标,让CVC蒙受了巨大损失,也是导致其债务违约的直接导火索,且质疑张兰在向CVC出售俏江南时隐瞒了公司资产。
双方就此交恶,CVC以张兰隐瞒俏江南公司资产、转移公司资产为由,将其诉讼到了香港法院。
二,因藐视法庭,被判监禁1年:张兰被CVC诉诸法院后,出于调查的需要,法院对张兰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冻结其个人资产、如数披露个人资产,再就是需要她向法院申报50万港元的资产。
说实话,直到这个时候,虽然张兰是被告,但也不至于上升到监禁的程度,毕竟这是商业纠纷,且CVC只是指控而已,并非掌握她隐瞒俏江南或者转移俏江南资产的实质性证据,只要张兰能按照法院的要求去做,后期再拿出实质性的反驳证据,监禁根本就无从谈起。
然而被告后的张兰却没有按要求去做,并非申报50万港币资产,也没有现身出庭应讯,只是派了律师出庭。
在此情况下,法院认定张兰的行为涉嫌构成“藐视法庭”,到2018年3月份的时候,判处其监禁1年。
被指控藐视法庭其实按照香港的法律,因所谓藐视法庭而被判处监禁1年,实在是有些过重了,按照以往的案例,最多也就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的监禁,情节更轻的则仅仅是罚款了事,张兰算是被“对待”了。
另外就是被判处了监禁的张兰,其实还有挽回的余地,那就是继续上诉。事实上有消息传张兰后来也谋求上诉,代理律所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也曾发声明称2018年4月份3已提起上诉,不过开庭需要排期。
段和段律所的声明后来也有传言上诉被香港法院驳回了,不过真假难辨,张兰被判处的这一年监禁究竟生效与否,至今仍算是一个谜。
不过鉴于她被判处监禁时,并未身在香港,所以类似的处罚也只能算是象征性的,当时她还晒出了在北京赏花的博文,以辟谣坐牢传言。
三,为何不能从内地引渡到香港?至今,张兰仍然是“自由”的,一家人在京生活好好的,直播带货事业也是做风生水起,似乎近4年来未曾受到该风波的影响。
那么有些人可能会问,被香港法院判处一年监禁,难道就不用引渡到香港实际执行吗?
其实完全没有引渡的可能性,原因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忙着带货的张兰首先,限于张兰的国籍:
上文说到,在2011年、2012年的时候,当时张兰控制的俏江南在A股和港股都曾谋求过上市,只不过两次都折戟沉沙了,与鼎晖创投的对赌眼看就要输了。
在国内冲刺IPO不成,这时候张兰把目光瞄准了国外,想在海外上市。为了迎合海外上市的条件,2012年9月份的时候,她就注销了国内户口,把国籍改成了加勒比岛国圣基茨,一家加勒比地区很少有人问津的小国。
她之所以改国籍,其实也是出于无奈,毕竟想要在海外谋求上市,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她,就不得不改变国籍以迎合上市要求。
不过这次改国籍,也算是误打误撞,因为香港和圣基茨之间,也未曾签署引渡条约。
所谓引渡条约,简单来说就是应某国或者某地区的要求,把在境内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引渡到该国或者该地区接受处罚,是国际间的一种司法协助,对方国家或地区应给予配合和协助。
不过未签订引渡条约的话,也就意味着圣基茨绝没有配合和协助的义务,即便张兰落地圣基茨,也是自由和安全的。
圣基茨再者,与香港签订移交逃犯的国家和地区也很少,澳台和内地都不在其列:
虽然是圣基茨籍人,但张兰大多数的时间都生活在内地,当然也有可能在汪小菲和大S婚姻存续期间飞往台湾省。
然而不管她是在内地或台湾省,事实上截止到2019年3月份,与香港签订了移交逃犯的国家和地区也仅仅有20个而已,这其中还不包括澳门、台湾省和内地。
所以理论上,张兰前往澳台,或者定居内地任何一个城市,都是不会被引渡的。
这样的例子之前其实不是没有,同样是富商刘銮雄,他也曾被澳门方面判处监禁,而且长达5年零3个月,但他是香港人,鉴于港澳之间并未签订引渡条约,刘銮雄一直也未真正被执行。
引渡条约综上两方面来说,即便香港法院对张兰一年监禁的判决是生效的,那么鉴于她圣基茨的国籍,圣基茨与香港之间没有签署引渡条约,所以没有将其引渡到香港的义务;再就是生活在内地的张兰,内地与香港之间也没有引渡条约,所以她实际上无需实地执行监禁的处罚。
当然,为了以防万一,她最好还是最大程度上避免过境或者落地香港,否则可能存在被拘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