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侵权视频已删除?

大部分侵权视频已删除?

社交平台上传播的视频,由受访者提供。

据红星新闻报道,3月14日,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的徐先生向红星新闻反映,2月中旬,有人在多个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妻子出镜的视频,并给他戴上绿帽,以开玩笑的口吻称“只有这样才好看”、“澄海初恋”等涉及人身侮辱的字眼。甚至有人在朋友圈里贴出了他的结婚照和五岁儿子的照片。

徐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已经和妻子提出离婚,正处于离婚冷静期。现场视频发布并传播后,网络暴力已经严重影响了他和家人的生活和工作。“最担心的是社会上的流言蜚语会影响5岁的孩子。”目前,徐先生已向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成华派出所报案,案件起因是一起侵犯隐私案,尚未立案。红星新闻记者从成华派出所了解到,徐先生报警属实,属于侵犯隐私案件。

抓老婆出轨的视频流出老公是受害者,由p图网施暴者徐先生介绍。2023年1月24日晚,澄海某教育机构咨询师黄女士通知母亲,徐先生的妻子王与黄女士的丈夫在澄海某小区同居。黄女士带着徐先生和其母亲赶到现场后,破门而入,发现妻子王和黄女士的丈夫躺在床上。

当晚的视频显示,徐先生和他的母亲都出现在视频中,随后徐先生的母亲脱下外套给儿媳妇盖上,徐先生拉了一床被子盖在妻子身上。徐先生回忆,当晚在现场,黄女士这边录音的还有亲戚朋友等人。“一共五六个人,每个人的手机都开着录像。”

徐先生介绍,他的妻子王、黄女士和丈夫都在一家教育服务机构工作。事发后,该教育机构2月1日的一份声明显示,王因个人发展原因已从该教育机构辞职。

一个月后,2月25日,徐先生发现这段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并在各种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传播。据徐先生统计,该视频播放量已超过1000万次。时不时有亲戚朋友来提醒他视频的事。“作为事件的受害者,我意识到自己处于舆论的中心。”

徐先生后来发现,已经有50多个账号在网上发布了他的相关视频,转发量高达15000次,而且每天都有更新。“我不明白,作为受害者,为什么在我老婆和对方老公出轨后,最后一段视频的舆论指向了我和视频中出现的我妈,而没有码我们。发酵过后,视频拍摄者也没有给我们打一个道歉电话。”

黄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并没有通知徐先生的母亲到场,也不知道是谁在直播视频,因为当时双方都在录像。2月25日,她发现直播视频在社交平台流传后,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当时觉得头晕眼花,太多了,生活被八卦打乱了。”

黄女士称,她在怀孕期间就已知晓丈夫出轨一事,多次劝说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无果后,并于事发当天前往现场准备保全证据。“我也是受害者,也是最不希望视频流出的人。目前孩子才7个月,一个人,还在哺乳期,产后情绪波动很大。事故发生后,我也在努力积极面对生活。所以,我不想理会网上的评论,只想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事件发生后,网友们也查到了当事人曾工作过的教育机构,这也让教育机构损失惨重。

大部分侵权视频已删除?

网友传播的恶意p图截图。受访者为丈夫提供图片。警方介入后,大部分侵权视频被删除。

让徐先生烦恼的是,有网友将视频中他的脸戴上了绿帽,并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只有这样才好看”、“全澄海第一深情”等涉及人身侮辱的话。一些网友甚至将他的结婚照、他5岁儿子的图片和视频发到社交平台上,在网上广泛传播。

徐先生介绍,2018年至2022年,他在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工作,担任交警大队辅警。事发前离职,从事其他行业。据当地电视台2021年1月报道,徐先生在澄海交警大队二中队任职期间,在路口执勤。他曾驾驶警用摩托车为孕妇开路,将孕妇送往急救医院。产妇家属特意给交警送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大部分侵权视频已删除?

报警回执,受访者提供。

2月25日晚,徐先生向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成华派出所报案,案件起因是一起侵犯隐私案。徐律师介绍,他已经收到了报案回执和案件回执,但还没有立案。徐先生介绍,他报警后,当地警方积极介入,互联网短视频平台也帮忙删除了大部分关于徐先生侵权的视频。3月14日,记者在该平台搜索发现,徐先生向警方提交的证据内容截图的发布渠道,大部分已经搜索不到。

徐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已经和妻子提出离婚,正处于离婚冷静期。现场视频发布传播后,他和家人的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我儿子才5岁,他不希望孩子以后长大。别人也这样指着他,说你妈怎么样,他爸怎么样。社会上的小道消息肯定会对孩子造成一定的影响。被网络攻击后,我多次有自杀的念头,但考虑到还有孩子和父母要照顾,就放弃了。”

红星新闻记者从澄海分局成华派出所了解到,徐先生报警属实,属于侵犯隐私案件。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可以咨询派出所。律师说法:传播他人隐私可拘留或罚款。如果网络暴力达到一定程度,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甚至在网络上传播色情图片和网络暴力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相关权益?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徐先生妻子出轨是事实,行为人没有捏造事实,但网络色情、网络暴力具有侮辱性。在民事案件中侵犯当事人名誉权,在行政责任上会导致治安处罚,在刑事案件中可能构成侮辱罪。

据介绍,名誉权和隐私权都属于人格权范畴,两者有严格的区别:名誉权保护的是公众的一般评价,而隐私权保护的是权利人不愿公开的私人信息;侵犯名誉权的常见方式是侮辱、<爱尬聊_百科全书>诽谤,降低了被侵权人的社会评价,而侵犯隐私权的常见方式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披露、宣扬、传播、窃取他人的个人秘密。

赵良善律师分析,如果行为人P被戴绿帽子,以开玩笑的口吻对徐先生发表侮辱性言论,导致徐先生的社会评价降低,从而侵犯了徐先生的名誉权,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涉嫌侮辱罪。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谭说,侮辱罪是一个被忽视的自诉案件。许灿先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检举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以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此外,当事人的隐私也受到了侵犯。谭律师介绍,该视频披露了徐先生妻子与他人丈夫偷情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范畴。随意传播、曝光他人作弊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传播他人隐私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处以拘留或罚款的处罚。

谭律师建议,公安机关可以对散步传播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治安案件不同于刑事案件,公安在侦查方面稍弱。对于网民传播、散布他人隐私,治安相对较轻,受害者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来说,许先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曝光和传播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这也可以作为日后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依据。”

编辑 举报 2023-03-18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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