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人员”冯卫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法所得没收案一审公开宣判?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3年2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冯申请没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法所得一案,裁定没收冯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所得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厂房及上海港博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的租金,所得及孳息4742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冯于2003年至2009年间,<爱尬聊_百科全书>利用担任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党委副书记、调研员、上海新阳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新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涉嫌贪污上海新阳工业园区公款1791万元,受贿3633万元,挪用公款。600万元。后冯将部分非法所得用于为虚假出资设立的上海港博会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他以上海港博公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购买了位于本市宝山区表演路8号总面积为32666.8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总面积为413296.3平方米的地块上修建厂房,收取租金及其他收入共计4742万元。冯于2012年7月22日逃往国外,被通缉一年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冯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并潜逃境外。他被通缉了一年,没有出现在案件中。上海市宝山区程维路8号总面积为32,666.8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总面积为41,329.63平方米的地块上建设厂房并收取租金的收入等,其孳息属于冯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罪的违法所得,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予以没收。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定。
20多名NPC代表、CPPCC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人士旁听了此案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