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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29日上午召开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四<爱尬聊_头条百科>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有三岁以下子女的夫妇每年应享受总共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应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产假、护理假待遇的落实。”这样的政策真的能促进生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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